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

小事一樁

話說中央有規定,一年有四個節令員工可以放早不超過兩小時,而四個節令分別是中秋節、24日平安夜、冬至和農曆年,而今年的平安夜和農曆年正好是星期六,因而都被告吹,所以只剩下冬至和中秋可以選擇,那天小主持人就拿來一個列表,叫我剔選,她說我和明明一組,叫我和她商量看看誰人放哪個節日,最多可挑選兩個,若然大家都選同一個節日,就由大主持人作最終決定。
疑點一︰大佬,你兩個節日都全挑了,那我放什麼?豈不叫我不用放?
於是,我看見之前幾個同事都兩個全選,我又不客氣了,一於照跟。
疑點二︰既然只有中秋和冬至可供選擇,現在才不過一月份,距離這兩個節日還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,哪麼快叫我們選幹啥?所謂今天不知明天事,到時有沒有命放都還沒知啦!又或者人事變遷,中央突然委派我去了別的部門也說不定啊;
疑點三︰小主持人說最多可選兩個節日,喂,誰會那麼笨會自動棄權?當然是「全選」了,就像你我安裝軟件時一樣,不理三七二十一,總之就一味剔呀剔呀剔呀……
然後,過了幾天,大主持人就招開員工大會議,向我們大事議論聲明兼訓話一番;
疑點四︰這樣雞毛蒜皮的事,有沒有必要?!
疑點五︰斟茶遞水,誰個不會?ACO也做不來?你別嚇我!不會做就去學囉!倘若有天明明放了大假而我又剛巧身體不舒服,那怎辦?難道要我死也要死回來替你煲茶嗎?我睬你都儍!
疑點六︰我留意到連DC CLERK也被列入表格當中,DC CLERK實屬獨立個體,彼此各不相干,再者只要阿SIR肯放人便OK了,你理得我?;
疑點七︰為什麼要拿我來作例子?天呀!我居然無故做了戰靶,可憐!
其實不過是一樁小事罷了,同事間到時再口頭恊議商量商量也不遲,根本沒有必要那麼早作任何決定,說不定甲同事到時突然有事需要早放,又說不定阿Sir突然有份急件,需要乙同事幫忙,相信任何一位同事都會很樂意留下來完成,事情是可以靈活變通的,你對我們強硬,我們也會很強硬,你給我們空間,我們也會對你尊敬對你順服,就像韓國的農民一樣,一陣喧擾過後,還是會溫柔地把盾牌還給你,還是會乖乖地拾回地上的垃圾。
引用先前上COURSE所學的一句︰“隨機應變,轉變生機”,一個寫字樓能否工作得融洽愉快,要看你怎樣管理了。
ChunChun 寫於2006年1月9日 於2006年1月16日修訂 [版權所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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